给车辆前挡风玻璃,车身四扇门窗玻璃喷字,说是为了防盗, 且不说能否防盗,不只其做法依据的那条车辆管理条例?不仅影响 车的美观,协调,更令人愤怒的是:其收费多达90元,而其成本不会超过5元,利润率高达1800%,其不仅是暴利,简直是抢钱,如此利用 公权利,巧立名目乱收费,纯属非法敛财!! 2> 给车辆发动机及车架拓号码,两片纸条,收费20元,不知物价部门如何规定的?即便自己拓号,也得交20元.两年前,车管所采用透明黄胶带脱号,有的车型拓号须拆件,很麻烦,车主会一次多拓几条,以便下次车检用,这次车检,车管所又改成白色胶条,原来的不能用,不知下次又会如何变,如此简单的事,来回折腾,车管所的人心里压根就没有过便民的观念.其实,国内不少地方拓号,早就采取激光扫描,象超市扫条码一样简单,不知岳阳为何一直不采用? 3> 小车两年一次的车检,须交600元的环卫费用,不知岳阳这种地方特色的搭车收费规定,于法有何依据?如有则应公示,没有则属于乱收费! 既然以前车检时搭车收的防洪费被责令取消,这卫生费也当取缔. 4> 按照国家规定,车辆的车船税须在每年购置交强险时,一并收取,为一年一交,而小车是两年一检,岳阳交警车管要求将下一年度的车船税也提前交付,明显有违国家规定,剥夺车主的自由选择权,属行政乱作为. 车管所的上述弊端,行之有年,不知为何一直得不到纠正或查处? 督请相关主管部门能将纠风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以民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