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接访、大督导”专项活动。
针对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和夏季天气炎热的季节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的大排查活动。全面深挖源头,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苗头。
重点部位: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专业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区、专业乡、专业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中小学(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饮食加工经营单位,超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饮食经营单位,餐饮夜市,小餐桌等。
重点品种:食用明胶、鲜肉和肉制品、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盐类、调味品、茶叶、奶茶、蜜饯等。
同时,通知要求在认真抓好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瘦肉精、食品添加剂、酒类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以下8项专项整治:
——明胶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市明胶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底数,重点整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工业明胶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
——餐饮夜市专项整治。加大对啤酒广场等餐饮夜市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
——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清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摊点及制假售假窝点,坚决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
——农村聚餐专项整治。针对农村婚丧嫁娶、庙会、集日等群体聚餐较多的情况,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打击无证无照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单位,运用多种手段,疏堵结合,加强治理,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净化食品市场。
——私屠滥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私屠滥宰、非法从事肉品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
——旅游景区饮食经营单位专项整治。针对旅游旺季,加强对旅游景区饮食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查处饮食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违法违规加工制作食品行为。
——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针对建筑工地食堂条件简陋,就餐人数众多,安全隐患较大的特殊性,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