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苏衍宽) 开票据就要扣分;不开票,交了奉就可以走人。近日,阿克苏协警杨某某因违规操作牟利,被行政拘留15天,并辞退。
上周,得知协警杨某某被行政拘留15天、清理出警察队伍的通报,举报人49岁的胡玉明长舒了一口气。
今年5月30日,阿克苏市交警队协警杨某某在国道314线阿克苏路段协助执勤。胡玉明和妻子看望完在喀什工作的儿子后返回温泉县的家中。他驾车经过国道314线阿克苏市路段一个小镇时,突然看到公路限速是40公里,当时他立即减速,但还是超速了。
胡玉明说,拦住他的杨某某看上去二十四五岁,一米七的个头,不胖不瘦,说话声音很平和。
“你超速70%,奉1000元,扣6分,吊销执照半年。”杨某某对胡玉明说。胡玉明夫妇不甘心被罚,跟在杨某某身后不停地说情:“你吊销我的执照,我怎么开车回家啊,家里还有事情要处理呢,能不能只交奉,吊销执照就算了吧。”
在胡玉明一再恳求下,杨某某说“我去申请一下”,然后离开。片刻,当杨某某返回后,把胡玉明叫到一辆大车后面,让他交奉。
胡玉明说,杨某某告诉他:“扣分、吊销执照可以免,奉单也不开了,交了奉就走人。”胡玉明夫妇明白对方的意思,立即拿出1000元钱给他。“这里车多,赶快离开这里。”说完,杨某某催促他们离开现场。
回到家后,胡玉明越想心里越不舒服。直到7月初,胡玉明了解到相关规定,对协警的不法行为可以依法举报,以防止个别执法人员违规操作牟利,损害百姓和国家利益。
想了几天,胡玉明终于拿起电话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案件立即得到自治区纠风办、阿克苏地区监察局、阿克苏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阿克苏市纠风办的关注。
7月7日上午,多名政府工作人员给胡玉明打电话,让他到阿克苏指认现场。7月11日,违规操作的杨某某被查处。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吐拉汗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当时市民胡玉明也确实超速,奉1000元、扣6分也符合规定,但奉不开票,属违规牟利,应受处罚。协警杨某某被行政拘留15天,目前已被辞退。
阿克苏地区监察局纠风办公室主任吴培华说,事件引起自治区纠风办的重视,处理结果也已公布,除涉案协警被处理外,相关部门还对当时带队执勤的阿克苏市交警和所属中队中队长分别奉300元和500元,并责令他们在地区交警支队做书面检讨。杨某某收取的1000元奉被依法收回,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