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没怎么上过学的农妇,在5年前一拍即合,合伙干起了制售假币的勾当。前不久,在广东省揭阳市举行的“三打”专项行动宣判处理大会上,两人因为制造出2.8亿元假币被判处死刑,并于当天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她们究竟是怎么走上制造假币的犯罪道路的?数量如此巨大的假币又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呢?
2009年2月15日,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省公安厅打击制贩假币工作组转来的线索,称当地可能有人在制造假币。揭阳市公安局专案组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终于在揭阳市惠来县港寮村锁定了两名主犯及其制假窝点。
现年50岁吴玉玲,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人,系揭阳特大制售假币案主犯,早年曾因参与制贩假钞被劳教。
现年39岁的方瑞凤,案卷显示文化程度为文盲,广东省惠来县华湖镇人,系揭阳特大制售假币案主犯。
据吴玉玲交代,2007年底,做生意亏本的她欠了同乡方瑞凤2.8万元钱。所以,当方瑞凤提议合伙干“假币生意”时,她当即同意,并表示愿意帮忙联系印制假币的场地。很快,她就在港寮村发现了一处合适的地方。
吴玉玲选择的伪造货币的窝点,在一个海边鲍鱼场里面,位于两个大型虾苗养殖场中间。人烟比较稀少,生人一般不会到那里去。在警方提供的视频资料里,可以看到这个制假工厂的原貌。在这间不足10平米的厂房里,摆放着几台印刷机。为了不被人发现,犯罪团伙把棉被贴在墙上,用来掩盖制假机器的噪音。
在得知吴玉玲要在场里面印假钞,自己也能从中获得不菲的场地租用费后,养殖场老板方龙贞不仅当即表示同意,还向吴玉玲推荐自己的小舅子黄宝明入伙,让其从事布置制假工场、运输等工作,每月领取工资5000元。为掩人耳目,方龙贞的鲍鱼养殖场没有停业。如有外人到访,他会展示自己的鲍鱼养殖成果,同时提醒印假钞师傅“该休息了”。此后,方瑞凤负责购置了制印假币所需的设备,请来两个四川籍的“技术人员”负责印制假币,并找到早年在广州服装市场认识的陈瑞明,雇他做司机,负责运器材、运货。面对月薪8000元的诱惑,陈瑞明欣然应聘。
“加工厂”
每次印出假币后,陈瑞明把用普通纸箱装好的假钞分别储存在已经联系好的储藏点。每次能有20多箱,如果损坏不太多的话,能有六七千万。
据警方查明,2007年底至2008年初,吴玉玲、方瑞凤等人密谋合伙伪造人民币,并物色制假工厂、购买车辆、机器、纸张等,纠集其他四名同案犯和两名外省技术工人,共印制假人民币两批,共计面值6900万元。除了241.2万元假人民币在破案后被查获外,其余假币均被方瑞凤、吴玉玲销售流入社会。
2008年10月至2009年1月间,吴玉玲、方瑞凤又纠集团伙成员印制假人民币四批共计21748万元。破案后,揭阳警方查获100元和2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1亿4053万元。
2008年底至2009年初,期间吴玉玲先后两次为一名姓陈的朋友存放保管两批假币,按面额共计1.44亿元,其中24箱4800万元假币被警方查获。
揭阳中院审理认为,罪犯吴玉玲、方瑞凤合谋纠集他人伪造人民币共计2.8648亿元,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货币罪,数额特别巨大,并致使大量假币流入社会,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具体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量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一审宣判后,吴玉玲与方瑞凤均对判决不服,分别上诉至广东省高院。后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维持对两名罪犯的死刑判决。5月18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二人死刑并立即执行。其他13名从犯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经济犯罪侦查教研室副主任宋利红认为,这个案件判决合理,量刑适当。
伪造货币严重地威胁了我国的金融秩序,对收到假币的个人是一个直接的危害。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都存在严重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的制售假币犯罪呈现出职业化、产业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在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币专项行动中,一条黑色暴利驱使下的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广东是目前全国假币犯罪的源头和重点地区。自1993年粤东开始出现本地印制的假币,假币犯罪进入机器印刷、窝点印制时代。而其中的汕尾陆丰市、揭阳市惠来县和汕头市潮南区等地,更是成为了假币犯罪的重灾区。
假币,就像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毒瘤”,不仅危害着公民个人的钱包,还严重影响着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从近年来破获的一系列制售假币的案件来看,参与制售假币的犯罪分子和误收误用假币的受害者大多是农村人口。对此,公安部门应在农村地区进一步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从而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