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温州市区一家发廊的学徒马某,竟然牵涉今年1月7日发生的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特大持枪抢劫金店案。近日,为老乡藏匿枪支的马某,因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瓯海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马某今年24岁,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人。去年4月起,他在瓯海区新桥街道一家理发店当学徒。
去年11月,老乡刘某(另案处理)找到正在理发店里上班的马某,把一个盒子交给他保管一下,盒里装的是一支仿“六四”式手枪。马某将盒子藏在理发店他睡觉的阁楼里。
半个月后,一名姓黄的男子来理发店找到马某,说是刘某让他来取枪。马某打电话给刘某核实后,将枪交给了黄某。今年1月7日,黄某拿着这支枪伙同另外4人,在阳新县制造了轰动一时的特大持枪抢劫金店案。
湖北警方不久侦破了此案,相关疑犯均落网。随后,当地警方追查涉案枪支,查到马某曾私藏这支仿“六四”式手枪。让马某代为保管枪支的刘某曾在温州参与黑社会组织,他犯案后为了躲避警方追查,把枪交给马某保管。今年3月8日,马某被湖北警方刑拘,当月22日被逮捕,4月19日被移送给温州警方。
马某归案后对藏匿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某交代,他知道私藏枪支是违法的,但看在平时和刘某关系不错的老乡情分上,才答应为刘某保管枪支。
今年1月7日晚9时许,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步行街萃华金店刚要打烊,5名蒙面男子突然冲进店内持凶器实施抢劫,3分钟将该店一展示柜内价值80余万元的金银首饰和玉器洗劫一空,随后迅速驾车逃离。10日,阳新警方通报,“1·7”劫金案成功告破,5名嫌疑人全部落网,赃物如数追回。
(记者 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