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49岁的周雪峰因给儿子看管储存假药的仓库,并对邮寄的假药进行包装,被控销售伪劣产品罪。昨天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此罪名判处周雪峰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
周雪峰系黑龙江籍人士,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他的儿子周锐和女婿胡新华是一个制售假药团伙的骨干成员。2008年10月至2010年11月间,胡新华非法生产制作“精华洁癣宁”、“活胰糖平胶囊”等治疗牛皮癣、糖尿病的药物销售,周锐在明知这些药物系假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牟利。
为了方便销售假药,周锐和胡新华以周雪峰的名义,合伙成立北京盛金顺通商贸有限公司,为假药商提供代收货款的服务,销售金额达585.5万余元。
据检方指控,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间,被告人周雪峰受周锐、胡新华指使,在明知该公司为假药销售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情况下,负责看管公司储存假药的仓库并对邮寄的假药进行包装。
2010年11月20日,药监部门在周雪峰负责看管的通州某小区房屋的仓库内起获大量药品、包装、印章及发票。今年3月,周锐、胡新华等人组成的10人团伙在通州法院获刑,其中身为主犯的胡新华和周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周雪峰为销售假药提供帮助,销售金额达585.5万余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