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评估报告
南方农村报讯 5月11日,广东信宜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钱排镇钱新村车角村小组农民李彩逢状告水泥经销商刘桂前一案,李彩逢索赔经济损失37万多元。据悉,车角村小组李彩逢等6户灾民在重建家园过程中,向刘桂前购买了广西容县容州水泥粉磨厂生产的容州牌复合硅酸盐水泥,捣制楼面时出现不凝结的现象造成房屋要推倒重建。
李彩逢等6户村民的房屋在2010年“9·21”特大洪灾中被夷为平地。在当地政府的关心下,他们开始了重建家园,从市区刘桂前处购买了容州牌复合硅酸盐水泥。去年11月29日早上开始捣制楼面,却发现水泥不凝结,用手和木棍擦一下,水泥就会掉下来。12月,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接到李彩逢的投诉后,前往李家取样,并委托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检验结果告知书显示,所送检的两批次水泥样品被鉴定为不合格。
期间,水泥的生产厂家也来到李家协商,但只愿赔偿等量的水泥。据悉,李彩逢购买了20吨水泥,货款为8300元。在李彩逢向刘桂前追讨损失的过程中,当地一位人称“大肚雄”的人介入。据刘桂前称,其也是从“大肚雄”处购入水泥的。有水泥经销商透露,信宜当地大部分水泥经销商所经营的水泥都要从“大肚雄”处进货。
2012年3月,广东电视台、茂名电视台和信宜电视台等省市县媒体接连对李彩逢等6户灾民重建家园遭遇劣质水泥一事进行了曝光。此后,原只愿意赔偿等量水泥的“大肚雄”,把赔偿额逐步提到3万元。4月17日,双方在法院进行协商,“大肚雄”不肯按照评估所出具的近20万元评估价值来赔偿,称最多只赔10万。
“建房仅材料费、人工费就花掉了近20万元,我还得推倒重建。”李彩逢当场拒绝了对方。
眼见媒体曝光三次后,问题都无法解决,5月11日,李彩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刘桂前索赔损失37万多元。“起诉是无奈之举,却是唯一的办法。”李彩逢说。 (乾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