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己的责任田不能种 鄱阳万亩土地疑被镇政府强行流转
镇政府称系下辖各村委会委托镇政府拍卖30年经营权 省调查组要求整改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位于角丰圩的万亩村集体土地,近日被镇政府公开挂牌出让,引起当地百姓不满。
新法制报记者调查发现,角丰圩这片土地在1998年洪灾之后变成“受灾土地”,镇政府先是以“退田还湖”为由发包,致当地村民十年来“不得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后又以村民无力耕种为由,接受下辖各村委会“委托”后,在2010年公开拍卖。
5月初,省有关部门派出调查组到鄱阳当地调查,发现镇政府不仅违规拍卖角丰圩村集体土地30年经营权,还存在十年来克扣土地流转租金的事。目前,当地政府表示将接受整改,将万亩村集体土地交回百姓自行流转。
村民称领到良种补贴却没田种
村民自己的责任田自己不能种
“现在我们自己的田自己却不能种了,哪有这种道理?”
5月9日,角山村村民朱美英拿着农村一卡通存折,向新法制报记者展示她得到的良补(国家良种补贴)。
朱美英意在借此证明,鄱阳镇政府强行流转村民万亩责任田,错了。
朱美英说,“这证明了,这些是我们的田,不然为何要给我们发良补?”
“现在我们自己的田自己却不能种了,哪有这种道理?”
村民们反映,“鄱阳镇政府强行剥夺了我们的承包责任田,村民多次要求上面给一个解释,但都没有得到答复,有几个向上级反映问题的村民还遭到殴打。”
殴打事件发生在3月15日,据当地村民介绍,“我们(角山村委会)清湾自然村的村民自筹资金6万余元,加上上级政府下拨的配套资金2万元,共花了8万余元购买了一台拖拉机,可是村委会的干部和中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公司)叫来的100多个人将我们的拖拉机砸毁,理由是我们不能耕种他们的田,可这田明明是我们的。”
5月9日,新法制报记者在角山村采访时,数十名村民一度围住记者,“全镇12个村委会一共近10500亩良田,在没有得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这些良田的承包权被鄱阳镇政府挂牌出让给了中大公司。”
村民称,中大公司取得万亩农田经营权后,告诉百姓,他们是通过合法途径从镇政府公开拍卖中中标,得到万亩土地经营权,期限30年。
万亩“受灾土地”被发包养鱼?
“村委会干部和一些村民小组长在我们的田里围成了养鱼场,由他们经营养殖,”“村民每年能得到每亩20元至80元不等的补偿款。”
新法制报记者调查发现,村民所称的“万亩农田”,有着多年演变的“身世”。
74岁的角山村村民叶传文告诉记者,这片农田所在的地方叫角丰圩,“四周环水,要坐船进去,里面是一片农田和村庄。”
官方资料显示,角丰圩内土地总面积在1.1万亩,其中水田约4000亩、水面约4000亩、草洲及荒坡地约3000亩。但计税面积(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交过税的农村土地)只有4000亩。这些田地,分属全镇12个行政村。
在圩内的土地面积中,仅角山村分配到户。
有村民介绍说,1997年,角山村刚刚分田到户,第二年鄱阳就遭遇特大洪灾,洪水冲垮了角丰圩的堤坝,将这片土地淹没,村庄更是淹没在洪水中。这之后,“角丰圩内土地尽毁,农田设施全遭破坏”,角山村(12个行政村中只有该村村民在圩内居住)实施整体搬迁,迁至鄱阳县城人民北路周边地带居住。
叶传文告诉新法制报记者,这次洪灾之后,角丰圩内万亩土地荒废了两年,至2000年。
“后来村委会干部和一些村民小组长在我们的田里围成了养鱼场,由他们经营养殖,”叶传文说,“村民每年能得到每亩20元至80元不等的补偿款。”
记者从鄱阳镇政府看到的一份合同上记载,角山村所在的原磨刀石乡政府(于2001年并入鄱阳镇)作为发包方,将角丰圩内万亩土地、水面承包给角山村养殖大户吴义海、吕秋生。担保方是角山村委会,合同签于2000年2月26日。
叶传文称,“他们(承包人)开闸放水养鱼,当年便开始不让我们种田了。”
而印证村民们所称“乡政府强行流转农田”说法的是,至今当地政府拿不出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流转农田的相关证据。
村民后来在材料中称,他们“多次要求上面给一个解释(政府强行流转),但都没有得到答复”。
在角山村当了十多年的村支书程里龙告诉记者:“2003年,村民们一度将角丰圩收回来了,并分成了106股。这106股的组成是,40股按面积分到角山村以及另外所涉及的村的所有村民持股,每家每户都有;20股是两个为头的人每人10股;另外46股由村里的村民代表持有。
但是,鄱阳镇政府很快又将其发包了出去,承包方变成了角山村村民高应水、吴主生。2006年1月14日,双方续签至2010年3月1日。
对此,鄱阳镇副镇长董国华称,“我们是延续原磨刀石乡的做法,那时候就是由乡里发包的。”
而对于养鱼的说法,叶传文称,“有人利用这些田倒卖赚钱,更多的农田是一直荒在那里,十来年,根本就没有人在(那里)养鱼。”
村民叶风英说:“2000年至2003年之间,曾开闸放水养鱼,但后来就没有人再养鱼了,一直荒草丛生。”
董国华受访时也承认,“2003年前,出现过这种现象,承包人把地分成一块一块卖给别人建房。后来还是我们又重新买回来。”
万亩村集体土地被再次拍卖
“中大公司中标后,曾经分两次给村民一共补偿了143.6万元”,“这些补偿款全部按106股的组成方式分别发放下去了,村里每户村民都分了钱。”
过去的十多年里,角丰圩万亩农田、水面到底是在养鱼,还是撂荒,当地说辞不一。
但一个事实是,如今鄱阳镇政府再次公开拍卖角丰圩万亩农田、水面之后,这里已经种上了有机水稻。
董国华称,“我们是经过合法程序公开拍卖,最后中大公司中标。承包期限30年,即2010年至2040年。”
中大公司总经理张进海告诉记者,他们以种植有机水稻为主,“目前的早稻面积和晚稻面积加起来耕种了6000亩左右。”
镇政府提供的“成交确认书”显示,中大公司是在2010年1月28日的竞标会上以每年租金150万元的价格中标。
“我们前期已经投入了2000多万元,恢复农田早年已经损毁的农田基本设施,加固了圩堤,更新改造了农田,将一个基本上是荒滩的农田全部修整好。”张进海说。
董国华并不认同当地村民关于“政府强行流转土地”一说,他称,“中大公司中标后,曾经分两次给村民一共补偿了143.6万元,其中包括原股东承包期内的2010年一年时间,没有经营导致损失的补偿,因为2010年已经算中大公司承包。这些补偿款全部按106股的组成方式分别发放下去了,村里每户村民都分了钱。”
角山村村支书程里龙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1年田租发放表”,补充道,“我们都有记录的,包括以前每次领钱,村民们都签了字的。”
拍卖原因系村民无力耕种?
“这些田当年已被洪水冲坏了,修复设施都没有经费。而且过了这么多年,村民们连自己家里责任田的界址都找不到了,无法分清权属。如果真要分田,肯定会引发冲突。”
董国华的另一个说法是,“这些田当年已被洪水冲坏了,修复设施都没有经费。而且过了这么多年,村民们连自己家里责任田的界址都找不到了,无法分清权属。如果真要分田,肯定会引发冲突。其实,就算他们把田拿回去了,他们也没有这个能力去种了。”
那么,角丰圩万亩村集体土地流转到底有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经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
董国华表示,“我们在公开拍卖经营权时,非常慎重,把12个村委会书记、主任都叫到一起开会,镇领导班子都参加了,最后形成一致意见,继续由镇里发包出去,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当时,每个村委会都给镇政府写了委托书,委托镇政府对外公开发包,统一经营。之前的承包人高应水、吴主生也出具了委托书。”
基于这些“委托”,鄱阳镇政府在2010年1月28日公开拍卖万亩村集体土地经营权。
但在这之后,今年3月15日,当地村民购买了一辆8万元的耕田农机,强行到角丰圩下田耕种,他们称要“耕种自己的责任田”。
而结果是,“中大公司和村干部叫了100多个人砸毁了的农机。”
对于这场冲突,董国华表示,“中大公司砸了村民的机器,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村民下田打田侵害中大公司的利益也不对,双方都有过错。”
中大公司负责人对记者称:“砸农机的是几个正在种田的临时工,他们可能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但不管怎么样,事情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公司是从镇里合法竞拍取得的经营权。发生了此事,公司已经辞退了这几名临时工。”
镇政府被要求整改
“江西省农业厅和国土厅都派了调查组到鄱阳,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整改意见,把角丰圩土地交回到各村,由他们发包。”
鄱阳镇政府流转村集体土地的做法,在角山村村民多次上访反映之后,终于被省有关部门关注并制止。
5月9日,董国华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底和5月初,江西省农业厅和国土厅都派了调查组到鄱阳,最后提出了三个整改意见:一是,我们镇政府没有发包的主体资格;二是,30年合同期不能超过国家第二轮土地发包30年期限,即承包至2040年应缩短至2027年以内;三是,镇政府和村委会不能扣留承包费。”
而“扣留承包费”也是村民之前反映比较多的情况。
村民称,从最初的角丰圩万亩农田、水面被当地政府流转后,对于每年租金的收益分配,村民只得到了其中的80%款额,其余被镇村扣留。
在鄱阳镇政府发于4月30日的《关于鄱阳镇角丰圩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关情况的汇报》中称,“鄱阳镇政府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角度出发,租金的80%全部由村发放到户,镇、村只分别留10%作为协调管理费用。”
董国华表示:“2003年到2006年的租金,镇、村各留了10%,2006年之后的每年71.8万元租金里面,镇里每年留了十几万元。现在,按照上面‘交办’的意见,这两个10%都不能扣留了,租金要全部发给老百姓。”
鄱阳镇政府表示,将“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政策法规,积极探索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土地流转出现新的矛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整改意见,把角丰圩土地交回到各村,由他们发包。”董国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