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3:212012年3月15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某村会计利用职务之便,骗取130户农民保险理赔款案件,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局移送检察院接受审查。
2010年7月,内蒙古赤峰某村村民集体办理了农业种植保险,用农村合作银行“金牛卡”作为理赔帐号。当年农业减产,保险公司答应给予理赔。2010年12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当地村会计)取得保险公司信任,保险公司委托他找村民在保险理赔明细上签字,他见有机可乘,便暗中制作一份虚假的保险公司理赔明细,将理赔标准由一亩地39.6元改为一亩地10元,并在真的理赔明细上仿照村民笔迹作虚假签名。而后,魏某某又以保险公司核对帐号必须要每位村民上交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码的理由,骗得村民的“金牛卡”及密码。
2011年2月2日,魏某某从农村合作银行自动取款机将130余户村民卡中的赔偿金按一亩地29.6元的比例转至自己的账户中,每户转款200余元至900余元不等,共计转款43100元,非法占为己有。然而,就在他以为自己掩耳盗铃之计得逞的时候,一村民从中看出破绽。
2011年3月16日,魏某某的行为被村民举报,魏某某见事情败露,才将占有的款项主动退回。现该案正在审查中,等待魏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崔友 张玉俊 刘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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